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1〕58号、法学〔2011〕16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定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举办全国法院司法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
二、报到时间:2011年5月23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红旗宾馆。
四、培训时间:2011年5月24日-5月29日。
五、培训内容
1.诉讼调解贵在自觉自愿;
2.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3.诉调对接制度改革;
4.中外调解制度对比;
5.行政诉讼协调问题;
6.关于司法调解社会化的几个问题;
7.东莞调解经验介绍;
8.“李红星工作法”介绍;
9.香港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调解经验;
10.前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ADR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观摩调解,与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座谈交流;
11.中国法官现场展示调解经验:4名中国法官分别主持调解,辅导教师及教学部其他教师担任当事人角色。
六、入学携带证件及物品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报到时请出示),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span>2张,2??/span>1张;
2.夏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七、所需准备材料
1.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3至5个,内容应包括:(1)案例类别:报送当地法院成功审理的各种新类型、疑难案情以及其他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2)体例:包括标题、案情介绍、审理过程、裁判结果及理由、分歧意见、法官点评等几部分。标题应能体现该案的争议焦点;(3)报送要求:报送电子版。a、报送案例以doc文件格式(word文档)形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njccc@yahoo.com.cn邮箱;b、注明作者姓名及其所在法院;c、发送邮件主题,写明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每个案例3000字左右。
2.为了使本期培训班的教学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请每位学员准备立案审判业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若干,于5月13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jcspsw@sina.com邮箱,并注明参加班次。以便于我们收集、整理后反馈给老师,供培训班教学、讨论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