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法院司法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9 10:28: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1〕58号、法学〔2011〕16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定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举办全国法院司法调解理论与实务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

二、报到时间:2011年5月23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红旗宾馆。

四、培训时间:2011年5月24日-5月29日。

五、培训内容

1.诉讼调解贵在自觉自愿;

2.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3.诉调对接制度改革;

4.中外调解制度对比;

5.行政诉讼协调问题;

6.关于司法调解社会化的几个问题;

7.东莞调解经验介绍;

8.“李红星工作法”介绍;

9.香港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调解经验;

10.前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ADR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观摩调解,与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座谈交流;

11.中国法官现场展示调解经验:4名中国法官分别主持调解,辅导教师及教学部其他教师担任当事人角色。

六、入学携带证件及物品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报到时请出示),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span>2张,2??/span>1张;

2.夏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七、所需准备材料   

1.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3至5个,内容应包括:(1)案例类别:报送当地法院成功审理的各种新类型、疑难案情以及其他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2)体例:包括标题、案情介绍、审理过程、裁判结果及理由、分歧意见、法官点评等几部分。标题应能体现该案的争议焦点;(3)报送要求:报送电子版。a、报送案例以doc文件格式(word文档)形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njccc@yahoo.com.cn邮箱;b、注明作者姓名及其所在法院;c、发送邮件主题,写明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每个案例3000字左右。

2.为了使本期培训班的教学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请每位学员准备立案审判业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若干,于5月13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jcspsw@sina.com邮箱,并注明参加班次。以便于我们收集、整理后反馈给老师,供培训班教学、讨论和交流。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