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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讨论集思广议 尊重群众依靠群众
----国家法官学院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群众观点
  发布时间:2011-05-04 14:47: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阶段进展和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各部门、各党支部于4月27日下午组织所属成员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大家结合学院的教育培训中心工作和各部门的职能对照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进行了认真检查。

  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及其主要内容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具有鲜明特征的群众路线,并把它确立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新一代领导人牢牢把握这一根本路线,并赋予它新的时代特征。邓小平要求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衡量标准。江泽民同志高度重视党群关系问题,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反对贪污腐败,加强党风建设。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

  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与个人实际相结合,要认识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认识什么是群众,把自己当作普通群众。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要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力量,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问计于民,善于集中民智。

  其次,处理好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解决“我是谁”的问题。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是“主”与“仆”的关系,不管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资历多深,都是人民的公仆,都要自觉地把自己当成群众的一员。都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正确行使权力,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再次,要有实干精神。把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这种实干精神,以人为本,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容不得丝毫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功利主义。近年来一直要求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只有做到以人为本,将这一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踏踏实实为民司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如何体现在学院各项工作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体现:

  一是要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学院应从多办利民之事着手,切实做到“抓大事、做实事、办好事”。从学院广大群众最想办、最难办、且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在办实事、办好事中加深与群众的感情,让群众感受到组织和集体的温暖。目前学院正在启动的中层领导竞争上岗工作,正是学院领导积极解决群众需求的体现,是群众观点在具体工作中的体现。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公正,这是获得群众信任,确立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三是要严格群众评议制度,畅通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真心换取群众的真话。

  三、各部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的观点

  大家一致认为,要在学院及部门工作中体现群众观点,就必须结合学院工作的特点,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紧紧围绕广大教职工、广大培训法官、广大学历教育学生开展。

  (一)要以高度政治自觉性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实际情况和工作部署向群众讲清楚,认真了解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做到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地做群众工作,使党群关系取得新进步新成果。

  (二)要始终关注广大师生最关心的事情。学院领导及部门领导要及时了解教职员工、培训学员和学历生最关心的事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让群众拥护和赞成,让群众感到满意。

  (三)要从悉听为民之言着手,始终关注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注重实际,注重实干;注重实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扬人民公仆为人民精神,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以自己的言行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支持。

  (四)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部门内部沟通机制,建立部门例会制度。各部门都要注意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注意听取培训班学员、学历教育学生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的质量,在本职工作上创先争优。

    (党委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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