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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管理 打造人才队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经验介绍
  发布时间:2011-04-14 14:47: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辽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才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工作,着重在培养、使用和管理上不断加大力度。

统筹教育培养,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成长机制。辽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把握“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和发展理念,坚持注重培养,以用为本,统筹研究部署人才队伍建设。省高院相继出台了《辽宁省审判专家评选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格局,寓教于司法实践;二是做好服务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创造成长条件;三是搭建展示平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研究,引导审理精品案件,支持参加全国审判专业会议,鼓励撰写学术文章,安排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办的论坛上授课,宣传表彰先进事迹,激励高层次人才的荣誉感、使命感和比学赶帮的工作热情。

统筹选拔使用,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实践机制。2008年以来,辽宁法院先后两次组织评选出省级审判专家32名。一是科学选拔,提高审判专家的认可度和影响力,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辽宁省审判专家”评选表彰办法》,按照程序严格审查,聘请相关部门专家进行集中面试评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评选中,坚持把组织推荐与群众认可、业务水平与思想作风、学术成果与工作实绩、学历专业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突出思想作风、群众认可和实践能力。二是重在使用,在实践中检验人才建设成果。将审判专家全部聘为省法官学院的兼职教师,并从多方面发挥审判专家效能作用。首先是组织巡回授课,根据专业和个人特长,将审判专家组成巡回授课小组,深入基层授课答疑。其次,定期开办“法官论坛”,由审判专家主讲,通过三级法院局域网在全省法院直播。此外,组织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等均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方式,邀请部分审判专家参与笔试、面试等工作。对全省法院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棘手案件,也集中审判专家进行“会诊”评判。

统筹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辽宁法院注重对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的统一规划,努力规范高层次人才的管理。一是将省级审判专家纳入辽宁省人才库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审判专家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高层次人才档案,对审判专家、审判业务骨干的思想作风表现、审判授课业绩及学术研究成果等情况实施跟踪管理;三是定期组织审判专家进行工作总结交流研讨,对他们参与的巡回授课等工作及时了解情况、进行点评;四是定期征求中、基层法院对人才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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