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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1 09:08:00 打印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1〕58号、法学〔2011〕16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你院报名参加全国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的                                                                                      

同志,经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符合入学条件,予以录取。现将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高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法官。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报到时间:2011年4月25日

四、报到地点:国家法官学院。

五、培训时间:2011-4月29日。  

六、入学携带证件及物品 

1.本人入学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3.春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七、所需准备材料          

1.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3至5个,内容应包括:(1)案例类别:报送当地法院成功审理的各种新类型、疑难案情以及其他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2)体例:包括标题、案情介绍、审理过程、裁判结果及理由、分歧意见、法官点评等几部分。标题应能体现该案的争议焦点;(3)报送要求:报送电子版。a、报送案例以doc文件格式(word文档)形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njccc@yahoo.com.cn邮箱;b、注明作者姓名及其所在法院;c、发送邮件主题,写明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每个案例3000字左右。 

2.请每位学员准备两个关于法院改革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成功经验,供培训班讨论和交流。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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