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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最高法院机关初任法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1 08:49:00 打印 字号: | |

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治部要求,国家法官学院决定于2011年2月22日—3月4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最高法院机关初任法官培训班(此班已列入2011年最高法院政治部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官培训年度计划)。现将办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1年2月22日(早9:00—晚19:00)。

二、报到地点:国家法官学院。

三、培训时间:2011年2月23日至3月4日。

四、培训地点:国家法官学院。

五、培训内容

(一)主要教学内容

综合素养          

1、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2、司法国情分析

3、人民法院廉政建设

审判实务课程授课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把握

2、刑事诉讼程序与刑法公正

3、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4、民商事案件审判方法与经验

5、民商事案件发现真实的方法

6、民商事审判监督案件若干问题

7、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若干问题

8、人民法院处理民间纠纷的方法

 9、行政诉讼中的协调问题

10、行政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

(二)案例教学

分刑事审判、民商事、行政三个小组进行,针对疑难案例,在学员分组讨论后由教师进行点评。

(三)学员与优秀法官交流

请优秀法官授课,并与学员进行交流。

(四)学员论坛

六、培训方式

针对初任法官的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教学原则,采取专题授课、案例教学、主题讨论等方式展开教学。并就不同的专题分组进行专题讨论,由学员介绍情况,发表见解,交流经验,消化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七、入学携带证件及物品

1、本人入学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3、冬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八、入学准备材料

收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3个,供培训班教学和研讨使用。内容包括:本庭、室已审理的各种新类型、疑难并有借鉴意义的刑事、民商事或行政案例,并尽可能提供详尽的案件材料。要求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njccc@yahoo.com.cn,或直接将文字材料带到培训班上。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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