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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国家法官学院关于下发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 16:11:00 打印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为进一步增强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法院干警司法能力,确保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顺利实现,根据“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和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安排,制定下发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58期。其中, 举办指令性培训班35期,主要包括高中级法院副院长培训班、晋升高级法官培训班、高级法官续职培训班、预备法官培训班、短期业务培训班、师资培训班、全国高中级法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等。西部地区、吉林延边、湖北恩施和湖南湘西法院参加指令性培训的人员,培训费用减免(具体情况见附表3)。本年度举办指导性培训班23期,主要包括各类新法律法规培训、专题培训、特色培训等。

参加指令性培训是应受训人员的义务,保证其参加该类培训是各级法院的职责。各级法院要确保按照所分配的名额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将干部调训工作纳入法院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指导性计划培训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于提高法官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指导性培训计划,协助做好招生选派工作。

请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计划所分配的指标,积极选调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完成指令性培训班调训任务,积极鼓励法官参加指导性培训。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应根据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计划,将《培训班报名综合名册表》(附件4)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个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fgpxzs@vip.sina.com)。经审查被录取参训的,由国家法官学院发放学员入学通知。有关招生录取通知及报到注意事项,国家法官学院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各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的指定邮箱。

为提高工作效率,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其具体招生通知均由国家法官学院单独下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不再联署。

2011年,国家法官学院继续举办6期网络晋高培训班,培训计划已另行下发。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辅导教师与班主任队伍建设,督促学员上网学习,加强培训期间学员自学、作业、课堂互动、考试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网络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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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福云、李春雨、李  明

 

附:1、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指令性计划一览表

2、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指导性计划一览表

3、国家法官学院2011年度法官培训招生计划指标体系分配表

4、培训班报名综合名册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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