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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第一期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轮训班教学计划
  发布时间:2011-03-30 15:42:00 打印 字号: |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的工作部署,国家法官学院定于2011321日至41日举办第一期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轮训班。教学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人民法院“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提高学员的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致力于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院领导干部队伍。

二、教学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高、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科学决策、对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实施领导管理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

(一)法治理念

1、法官应多学点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军)

2、司法原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郝银钟)

(二)司法能力

3、当前民商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杜万华)

4、当前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熊选国)

5、当前行政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必新)

6、当前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俞灵雨)

7、社会转型利益冲突与社会和谐稳定  (采取案例教学的形式。主讲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锡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三)领导科学

8、法院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智慧(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 祝铭山)

9、领导干部人文素养与传统文化(装甲兵工程学院文史系主任 刘登阁教授)

10、突发社会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舆论应对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孙军工)

(四)廉政建设

11、人民法院队伍廉政和作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张建南)

(五)审判管理

12、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任务与发展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周建平)

四、教学方式

(一)课堂讲授

(二)院长论坛

主题:怎样当好人民法院副职领导

主题发言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王振清 

(三)案例教学

(四)现场教学(赴北京市法院)

(五)小组专题讨论(2次)

1、如何正确处理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涉诉信访工作

2、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同时,学院还将组织一次拓展训练,以加深学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与沟通,展现学员的精神风貌。

五、教学组织和保障

为落实本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学院将加强对本期培训班的领导、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一)教学部谭红副教授担任教学班主任,其职责是:

1、有关教学计划实施工作;

2、有关联络、接待、介绍教师工作;

3、有关日常教学工作。

(二)学员学生处刘新伟老师担任行政班主任,其职责是:

1、有关报到注册工作;

2、有关思想教育工作;

3、有关学员考勤工作;

4、有关生活管理工作;

5、有关文体活动工作;

6、有关组织鉴定工作。

(三)教务部邱俊芳老师担任联系人,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教师授课提纲的编印、发放工作;

2、负责课程调整及相关通知工作;

3、负责教学评估工作;

(四)成立班委会和党支部

负责组织传达中央文件和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学院做好教学和学员的思想政治和日常生活管理工作。

国家法官学院

二O一一年三月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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