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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第一期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轮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11-03-23 11:17:00 打印 字号: | |

2011年3月22日,学院第一期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轮训班举行开班式。开班式上,高憬宏院长为培训班学员作动员讲话。高院长说,本次轮训班是对去年举办的中级、基层院长主题轮训班的进一步延伸,目的是运用院长轮训班的经验和成果,扩大主题培训范围,提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的能力。

高院长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期培训班高度重视,国家法官学院在课程设置和培训方式上,深入贯彻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在课程设置上,将教学内容分为法治理念、司法能力、领导科学、廉政建设、审判管理五个教学单元展开培训。同时按照“法官教法官”和“围绕课题选师资”的原则,配备了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其中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张军、江必新、熊选国副院长、张建南组长以及业务庭室的领导同志,还包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同志,以及北京大学、装甲兵工程学院、国家法官学院的专家教授。授课方式有课堂讲授、院长论坛、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小组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培训班将通过多种培训途径、不同教学方式,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政治水平和领导决策能力。

高院长最后要求各位学员,要通过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人民法院“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开班式由学院副院长郝银钟主持,副院长刘小宝、陈海光以及本期培训班学员238人参加了开班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继2009—2010年完成了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的主题培训后,计划再用三年时间完成地方三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其中,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由国家法官学院承担,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由国家法官学院分院承担。今年,国家法官学院将举办两期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轮训班,轮训人数在340人左右。另外还将举办一期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

(办公室朱建伟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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