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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陆瑞坚等一百一十六名同学学士学位的决定
法学〔2011〕17号
  发布时间:2011-03-21 16:16:00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修订稿)》及《中国政法大学授予国家法官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法学学士学位协议书》规定,经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授予田金虎、陆瑞坚、胡亚楠等116名毕业生法学学士学位,具体名单如下:

一、2008级学生:田金虎、陆瑞坚、胡亚楠、徐丽利、芦媛媛、丁冬、刘超、刘爱红、余索毅、王玉明、王爽、苗卫娜、高爽、刘璐、解文娟、郑有明、翟硕、石妍、司旭、王雪、金曼、王文韬、张晨、韩杨、伍诚笑、王婷、任颖鸿、郝永明、龙佳?、耿鹏飞、王晶、陈凯、刘圣玺、钱星任、裴梓渊、张钧富、王静瑶、肖一心、隗建喜、崔宇涛、卢明德、寇秋伟、董君楠、张田田、郭燕、崔胜华、高乃丽、王焕。

二、2009级学生:李乾坤、王婧、谭淑华、刘程畅、和欣、尚恳、谢海宇、迟祖光、徐进财、张婷婷、杨慧、颜成园、潘德明、刘春晓、黄小雨、夏青、牛毅、王琰国、常石鑫、杜莎莎、袁赫、洪飞、蓝雪香、段建新、武婷婷、王庆龄、徐媛琳、朱晓凤、蒋联福、陈晓佳、唐于琳、何茜、李彤、金茹、栾建芬、刘文婧、何娟、王钟音、朱磊、黄艳、宋君莉、刘文杰、李建祥、张燕、张玉、赵彪、陈倩、张凯淇、郝子铭、陈琼、夏婷、杨董礼、刘志杰、马金艳、杨凯、金聪聪、周密、姚礼靖、覃昕、梁丽萍、潘玉婷、杨晨、任君、钟兆源、王一文、陈玮、梁爽、李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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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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