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学院举办2011年春季开学典礼暨全国高中级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司法解释培训班和最高人民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开班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典礼并讲话。
万鄂湘副院长指出,过去一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在王胜俊院长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国家法官学院积极开展各类法官培训,圆满完成了培训计划,取得了丰硕成果。2011年是国家法官学院实施《2011年—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家法官学院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把法官培训工作做得更好,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司法能力,是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和法官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二是要在培训中深入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法官培训工作指导方针,是王胜俊院长对法院培训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法院培训工作指导思想的系统阐述,符合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指示要求,符合法院培训工作的内在规律,符合法院审判工作和司法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人民法院和各级法官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三是要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推进分类培训和按需培训;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继续做好培训方式创新;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利用好“两个中心”,实现科研为培训服务的目标。
万副院长最后要求学员,一定要通过培训,真正强化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提高“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政治意识;要通过培训,大力提高处理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通过培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为培训班作了动员讲话。开学典礼由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主持,副院长曹士兵、陈海光以及全国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司法解释培训班和最高人民法院预备法官培训班学员共计430余人参加了了开学典礼。
(办公室朱建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