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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法官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春季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3 14:30:00 打印 字号: | |

拟参加2011年春季答辩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保证国家法官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1年春季答辩顺利进行,请于2011年3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论文发送至fgxyxlb@sina.com,邮件以“姓名+论文题目”命名。该论文将被直接提交给中国政法大学参加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春季答辩,审查通不过的,将导致延期答辩甚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积极与指导老师联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撰写论文,按时提交。逾期提交的,将无法安排参加春季答辩。

 

附:(从国家法官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常用下载中下载)

1.《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学位论文形式要求》

2.《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

3.《申请材料及说明》

4.《学位申请信息表填写须知》

5.《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代码表》

6.《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信息表》

国家法官学院培训部

2011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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