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部门和教师:
根据我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友好协商,上述两校法学院拟从国家法官学院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中评聘兼职硕士生导师,请有意者按照《国家法官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国家法官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从国家法官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常用下载中下载),并于2011年3月5日前交给教学楼101室唐世银老师,过期不候。申请人员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述两校法学院审核决定。
特此通知。
培训部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各位相关部门和教师:
根据我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友好协商,上述两校法学院拟从国家法官学院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中评聘兼职硕士生导师,请有意者按照《国家法官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填写《国家法官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从国家法官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常用下载中下载),并于2011年3月5日前交给教学楼101室唐世银老师,过期不候。申请人员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上述两校法学院审核决定。
特此通知。
培训部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