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6日,全国法院刑事证据专题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本期研修班为期十天,参加培训的学员共251人,均是全国中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
本次刑事证据专题研讨班旨在通过不同专题设置,使参加研讨班的法官从学理研习、审判实务、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解读等不同层面,对目前所涉及的刑事证据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从而进一步提高研修法官在刑事证据理论和实务上的能力和水平。本期研修班以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坚持一个目标,实现两个转变,倡导三种方式”为指导思想,创新培训形式,力求实效。其特点为:
一、培训内容系统丰富,针对性强。本期培训班围绕证据问题共设置了17个教学单元,既有理论前沿,又有审判实务;既有对“两个证据规定”的系统解读,又有针对证据综合审查判断、死刑证据把握、物证鉴定技术、电子证据、鉴定意见、量刑证据等理论及实践重点热点问题的阐述。
二、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实效性强。本次培训班除了课堂授课外,还安排了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法官与学者的对话以及现场答疑等多种教学形式,旨在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度,通过各种教学方式提高司法实战能力。
三、师资力量配备齐全,专业性强。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刑庭领导和多名资深法官,也包括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从事刑事证据研究的专家,保证了授课的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教学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