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2010年法官培训计划,定于2010年9月6日至9月17日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初任助理审判员培训班。教学计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法官培训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选任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初任法官进行严格、规范的培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为人民法院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初任法官培训的对象,是最高人民法院新任助理审判员。
初任法官培训的目标是,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化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意识,提高综合素养和审判能力,适应法官的任职要求。
三、培训内容
第一单元: 综合素养
1、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2、法官品格与修养
3、能动司法理论与实践
第二单元:民商事审判实务
1、民商事案件审判方法与经验
2、民商事案件发现真实的方法
3、民商事审判监督案件若干问题
4、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若干问题
5、人民法院处理民间纠纷的方法
第三单元:刑事审判实务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与把握
2、刑法解释方法的应用
2、刑事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4、刑事裁判文书制作
第四单元:行政审判实务
1、行政诉讼中的协调问题
2、行政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
3、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四、教学方式
针对初任法官的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教学原则,采取专题授课、课堂答疑、主题讨论等方式展开教学。
五、培训的组织和保障
(一) 预备法官培训部负责教学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 实行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制度。
(三)成立学员班委会和党支部。
学员班委会和党支部协助学院做好政治学习和学员思想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教学组织、学习和日常生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