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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2010年十件大事
  发布时间:2011-01-05 13:11:00 打印 字号: | |

一、培训方式大转变,主题培训效果显

围绕王胜俊院长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学院积极改革培训内容,实施分类培训战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加强对培训方式改革的理论研讨,落实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强化答疑教学,推广辩论式教学,尝试“法官与学者对话”式教学。培训方式的改革取得明显效果,培训规模再创新高,全年举办各类法官培训班73期,培训学员14838人,培训人数比上年增长了57.9%。根据教学评估统计,学院全年各培训班次的平均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很多班次的满意率甚至达到100%。特别是在3月23日至8月6日,学院在第5期至第12期“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中积极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圆满完成了培训任务,学员对这8期培训班平均满意率比2009年的4期上升十几个百分点,最高时达到96.6%。

二、院风院纪大整顿,争先创优树新风

学院制定《国家法官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院风院纪工作的若干意见》,于5月12日至6月30日开展院风院纪督查工作;7月份,在对院风院纪督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后,又制定了《关于在国家法官学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学院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内容,以构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学院为目的,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9月份,学院成立常设性的院风院纪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建立院风院纪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通过院风院纪整顿和争先创优活动,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平等民主、崇学尚德、团结和谐、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友爱互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逐渐形成。

三、卅项制度已出台,循章治院促发展

4月初,学院成立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分两批次地对学院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加以补充、修改和完善。10月1日,涉及院风院纪、法官培训、民意沟通、廉洁自律、公开招聘、财务管理、外事工作、考勤工作、公车管理、接待招待、总值班管理等方面的第一批11项制度正式施行,同时涉及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合同工制度、教务管理、教材建设、科研管理、资产管理、出差管理等方面的第二批19项制度开始试行。通过制度建设工作,明确了行为规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局面,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了行为框架和制度保障。

四、两个中心齐建立,实务研究开新篇

为加强应用法学研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学院分别于6月月18日和6月22日决定成立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和审判实务问题研究中心,建立案例数据库和审判实务问题数据库,实现案例和实务问题的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资源共享,为提升法官培训效果打好基础。

为贯彻好王胜俊院长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方针,学院对培训理念和培训方式进行深入探索,于7月10日-11日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案例教学与案例指导国际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各大院校的学者,以及来自美国哈佛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德国科隆地区高等法院、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地的外国专家、学者60余人共同探讨了案例教学与案例指导问题;于12月15日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首届中国高级法官论坛”,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高级、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各大院校的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论坛,为学院打造了一个知名品牌。另外,学院还开展了全国法院第22届学术讨论会,第3届中国大法官论坛的组织筹备工作也已经完成。

五、停办低端学历班,实现办学高层次

2010年,学院决定取消自学考试辅导班,停办业余学历教育,同时扩大专升本、高起本招生规模。在合作办学方面,除继续开展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香港)”项目及“中国法官法学硕士研究生班(香港)”项目外,在学院的争取下,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合作举办“中国法官博士研究生班(香港)”项目也已经得到国务院港澳办的批准,准备于2011年开始招生。同时,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签订协议,从2011年起合作开展定向招录和培养政法干警工作,联合培养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招收审判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培养法院系统法律硕士的工作也在顺利开展中。

六、人事改革激活力,奖勤罚懒建机制

学院经多次调研,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国家法官学院关于调整内设机构意见的请示》,已报政治部待批。针对制约学院发展、教职工反映强烈的进人、用人等问题,学院先后研究、拟定了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层领导职务竞聘上岗工作暂行办法、中层领导干部轮岗工作暂行办法、七级以下职员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对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人事工作监督、增强学院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此外,学院还研究制定了学院教职员工工作量统计办法,建立个人和部门工作绩效档案,力求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工作绩效,形成了正确用人导向,奖勤罚懒,建立起有效分配激励机制。

七、收费立项获批准,审计整改落实处

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关心下,在行装局的指导、协助下,经学院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2月15日下发《关于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培训业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官培训收费正式被立项批准纳入国家非税收费项目,长期困扰学院发展的法官培训收费“合法性”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为学院的持续、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根据国家审计署、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对学院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检查意见,以及自查情况,学院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并彻底整改,做到了学院帐号统一管理,实现了“大财务”的目标。

八、新校建设焕生机,节能减排出实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关怀下,在行装局的大力支持下,学院新校区转非劳动力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得到妥善解决,确保了转非劳动力的思想稳定;同时协助基建办完成新校区调整概算工作和追加资金工作,为新校区恢复施工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院成立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法官学院节约资源工作措施》,狠抓节能减排工作,从水、电、纸张等日常工作的细节入手,培养节约习惯,加强技术节能。一年来,在培训量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学院用气量比去年减少28.6%,为学院节省23.4万元;招待费用减少47.4%,基本实现了节能减排的预期目标。

九、分院建设定标准,培训格局成一体

为使各分院建设纳入国家立项,得到国家财政支持,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支持下,在行装局的协助下,学院编制完成《国家法官学院地方分院建设标准》,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议,已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即将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实施。该标准为实现全国法官培训工作的一体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学院对各分院加强监督指导,按照学院和各分院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培训内容、统一考核要求、统一师资队伍、统一规范管理的宗旨,召开了部分分院院长座谈会,加强学院与分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分院信息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预备法官培训全国统一教材已有5种完成初稿,目前正在进行审稿工作。预备法官培训统一考试工作也在顺利组织筹备中。

十、内外合作新进展,扩大影响增实力

学院除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联合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外,学院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建立了ADR教学实践基地;9月21日,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广泛而深刻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在对外交流方面,学院在与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蒙古国开展的司法培训合作项目中,共派出参训法官与学员72人,培训蒙古国法官25人;在合作举办的法官培训班中,共邀请德国、欧盟、美国法官和专家26人次前来授课和参加国际研讨会,与亚行合作的法官培训项目为西北六省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免费培训145人。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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