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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培训班入学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0 08:39:00 打印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0〕42号、法学〔2010〕14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你院报名参加第二期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培训班学习的                                                                                 

同志,经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符合入学条件,予以录取。现将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级、基层法院主管领导和一线审判法官。

二、培训内容

(一)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解读

(三)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有关法律规定解读

(四)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工作成效

(五)中外调解制度比较与借鉴

三、报到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四、培训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五、培训地点

国家法官学院。

六、乘车路线(见附件二)

七、所需携带证件及物品

(一)本人入学通知书;

(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三)冬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国家法官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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