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0〕42号、法学〔2010〕14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你院报名参加第二期全国法院调解工作培训班学习的
同志,经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符合入学条件,予以录取。现将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级、基层法院主管领导和一线审判法官。
二、培训内容
(一)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解读
(三)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有关法律规定解读
(四)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工作成效
(五)中外调解制度比较与借鉴
三、报到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四、培训时间
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五、培训地点
国家法官学院。
六、乘车路线(见附件二)
七、所需携带证件及物品
(一)本人入学通知书;
(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三)冬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国家法官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