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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法院 重点培养中青年法官后备干部
——国家法官学院第三期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暨云南基层法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10-11-24 15:57:00 打印 字号: | |

11月23日,国家法官学院第三期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暨云南基层法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举办开班式。开班式由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郝银钟主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蜀饶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在开班式上致辞,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开班式并为学员做开班动员,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刘小宝、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晋明出席开班式。来自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十个西部地区的161名学员参加了开班式。

第三期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和云南基层法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的统一部署,专门为西部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后备干部举办的,这对于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快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提高西部地区法院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的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水平具有实际意义。本次培训班学员均来自西部地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了蒙、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怒、乌兹别克等33个不同民族成份,具有鲜明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

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班的课程设置,重在树立学员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着力提高学员的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利用司法工具,坚决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地同“三股势力”做斗争。为此,针对培训目的和学员特点,设置了相应的培训课程,除安排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理念以及审判实务专题的课程单元外,还设置了11个民族宗教综合专题,邀请来自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单位的权威专家学者,为学员讲解民族宗教方面的国家政策、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措施、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与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

(办公室朱建伟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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