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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期全国法院系统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刑事审判专业)培训班结业
  发布时间:2010-11-08 08:10:00 打印 字号: | |

11月5日上午,第32期全国法院系统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刑事审判专业)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结业式。国家法官学院高憬宏院长出席结业式并作总结讲话,教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周峰庭长、学院曹士兵副院长参加了结业式。结业式由学院陈海光副院长主持。结业式上,学员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永胜、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佳舟作了发言,谈了参加培训的体会,充分肯定了本期培训班的教学安排、组织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随后,出席结业式的领导向本期培训班的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本期培训班的显著特点是:

(一)贯彻了王胜俊院长“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种方式”的法官培训指导思想。本期培训主题突出,指导思想明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重在转变法官的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突出了晋高培训的特色。培训内容系统丰富,针对性强;培训方式灵活多样,特别增加了“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讨论、互动、答疑”等教学单元,创新了教学方式,深受学员好评。

(二)师资力量雄厚。本期培训班的授课教师37人次,其中立法机关工作人员1人次,法官20人次,检察官1人次,律师1人次,高校学者7人次,本院教师7人次。从学术界来讲,既包括学术泰斗级别的高铭暄教授、樊崇义教授,也包括张明楷教授、何家弘教授、陈瑞华教授等中青年法学家;从实务界来看,既包括已经退休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同志,也包括各级法院年富力强的审判骨干,真正做到了“老中青”合理搭配。充分体现了“法官教法官”的教学原则,实现了理论与实务的沟通、立法与司法的沟通、以及控辩审三方的沟通。特别是本期培训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和相关庭室的大力支持。张军副院长和熊选国副院长亲自到培训班给学员授课,研究室主任、刑事审判庭四位庭长和两位副庭长也分别向学员授课。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逄锦温、牛克乾两位同志,既是学员,也是老师,为大家讲授了自己的审判经验,参与了互动答疑。

(三)培训效果良好。对全体学员进行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显示,培训班学员对本期培训总体的满意率达到100%,其中表示“很满意”的占到78.6%。在师资配备方面,学员满意率达到100%,其中表示“很满意”的占到88.4%;在教学内容的安排方面,96%的学员认为本次培训班的课程设置对审判实践工作有很大帮助;在教学形式方面,学员对本期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式、互动式、讨论式、案例式、答疑式、现场教学式的教学方式满意率达到99.4%,其中表示“很满意”的占到74.6%。从考核成绩来看,全体学员均通过了结业考试,其中优秀率(即成绩在85分以上的学员比例)达到48.4%。

   通过本期培训班,学院将进一步总结培训经验,创新培训方式,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法官培训指导思想而努力。

 

(办公室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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