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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全国法院高级法官续职资格培训班(行政审判专业)入学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9 10:58:00 打印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下发的法政〔2010〕42号、法学〔2010〕14号文件规定的法官培训计划的要求,  你院报名参加第九期全国法院高级法官续职资格培训班(行政审判专业)学习的 同志,经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符合入学条件,予以录取。现将入学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0年10月12日(9:00—19:00)。 

二、培训时间 2010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红旗宾馆。 

 四、乘车路线(见附件) 五、所需携带证件及物品 (一) 本人入学通知书; (二)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近期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片1寸2张、2寸1张; (三) 秋季法官服一套,并佩带小胸徽。 六、所需准备材料 (一) 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1至3个,内容应包括:1.案例类别:报送当地法院成功审理的各种新类型、疑难案情以及其他具有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2.体例:包括标题、案情介绍、审理过程、裁判结果及理由、分歧意见、法官点评等几部分。标题应能体现该案的争议焦点;3.报送要求:报送电子版。a、报送案例以doc文件格式(word文档)形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njccc@yahoo.com.cn邮箱;b、注明作者姓名及其所在法院;c、发送邮件主题,写明所参加的培训班名称。每个案例3000字左右。 (二) 请每位学员准备两个关于法院改革或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成功经验,供培训班讨论和交流。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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