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2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报告厅里,两支不寻常的团队正在进行热烈的对话:一方是以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为首的学者团队,另一方是国家法官学院“两个规定”高级研讨班的54名法官学员。对话分为四个单元,陈卫东教授就“两个规定”的背景和意义等问题做专门发言;5名学员代表进行主题发言,提出实践中的问题、困惑和对策,涉及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热点、难点问题;随后学者们就相关问题进行积极的回应;最后法官和学者进行自由讨论和交流。本来预期的对话时间是两点到五点三个小时,但是热烈的气氛感染了所有在场的人员,直到五点半才依依不舍地收场。在返回学院的路上,学员们纷纷表示:真希望学院能多安排一些这样的机会!
这次“法官与学者的对话”是国家法官学院进行培训改革的一次尝试。自从王胜俊院长提出法官培训要“坚持一个目标、实现两个转变、倡导三种方式”后,法官学院以此为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改革,并将这种改革贯彻落实到正在举办的各期培训班中。学院于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举办的“两个规定”(2010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高级研讨班是法官培训中的“精品班”,是对王胜俊院长关于法官培训重要指导思想的贯彻落实。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的大力支持下,研讨班设计了多元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法官授课达到80%,此外还安排了法官与学者对话、专题研讨、学员论坛、现场答疑等单元,采取了主讲式、互动式、讨论式、点评式等多种教学和研讨方式。专题研讨采取分组讨论加点评的方式,学员们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和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学员论坛则进一步为学员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在研讨班上,近一半的课程有学员参与讨论、点评,极大程度地调动了大家学习的积极性。
本学期以来,学院在开办的民商事晋高班、刑事晋高班等各期培训班,均注重体现对王胜俊院长法官培训指导思想的贯彻落实,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在培训内容上,既注重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注重提高司法能力,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在师资选配上,落实“法官教法官”,进一步提高了优秀法官、资深法官、审判业务专家参与教学的比例,安排了合议庭对审理名案的介绍与感悟等环节;在培训形式上,进一步增加了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的比重,大力促进学员和教师之间、以及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
实践证明,改革的效果是良好的。学员对新的培训形式十分赞赏,对授课教师的满意度也进一步提高。学院将继续以王胜俊院长的法官培训指导思想为指引,从改革不适应新时期法官培训要求的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培训课程的科学化、合理化、体系化,进一步探索新的、有效的培训方式,努力促进培训效果再上新台阶。
(办公室、教务部、教学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