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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签署联合培养法官JSD(法学博士)项目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0-09-26 11:30:00 打印 字号: | |

9月16日,国务院港澳办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继续举办“高级法官研修班”项目和“法官法学硕士”项目,同时批准从今年起,国家法官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JSD(法学博士)法官学生项目。

9月17日,国家法官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JSD(法学博士)法官学生项目签字仪式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国家法院学院院长高憬宏、香港城市大学校长郭位、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王贵国出席签字仪式。         

(培训部 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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