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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第十五次编写工作会暨案例开发研讨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0-09-08 14:31:00 打印 字号: | |

2010年8月24—25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第十五次编写工作会暨案例开发研讨会在宁夏银川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万鄂湘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家法官学院高憬宏院长、曹士兵副院长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要览》各卷主编、各地通讯编辑共80余人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关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倡导案例教学,切实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要览》的编写工作和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案例研发工作。    

会上,万鄂湘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仍然处于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社会矛盾凸显期,诉讼多发、诉讼难解是这个时期的特点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表现。近两年来,我们国家经历了一些灾难,因灾难形成的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也需要人民法院参与化解。人民法院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官素质的需要,王胜俊院长强调指出,要加强新时期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把培训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培训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2010年4月22日,王胜俊院长在延安会议上指出:“要倡导法官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增强培训效果。”王胜俊院长的讲话对法官教育培训提出的要求,涉及到案例教学,我们编辑《要览》就是为案例教学打基础,服务于案例教学,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例选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要览》的编辑工作,并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案例研发工作。    

万鄂湘强调:要使《要览》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发挥其指导审判实践的作用,必须紧密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改革等工作实际,抓住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案例选编工作。为此,要特别关注适用新法律、司法解释的案例、反映新理念、新思路的案例、调解和执行方面的案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案例、体现司法改革成果的案例。    

万鄂湘在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案例研发工作时指出,目前,我们在案例研发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开发使用案例的方式还比较单一,手段还比较落后,思路还不够开阔,研究还不够深入。应当从多个方面多个视角挖掘案例开发和使用的深度,创新案例开发的方式,加大案例开发的力度,提高案例开发的水平,为案例指导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后,要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开发利用案例资源,使其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和法官职业化建设、培养法律思维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本次会议还对上一年度的组稿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通讯编辑进行了表彰,与会代表还就案例的功能及其开发利用、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及其案例的适用进行了深入研讨。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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