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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0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07-20 11:23:00 打印 字号: | |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国家级法官教育培训基地。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承担全国高级法官培训及初任法官培养任务。同时,国家法官学院也是教育部批准的成人高等法律院校,在国家核准计划内,开展大学本科及专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国家法官学院师资力量强,教学经验丰富,承担专科、本科教学的教师中,约50%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约4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约30%的教师出国进修一年以上。

国家法官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注重建设高素质的学生管理队伍,实施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班主任、辅导员管理体制,注重学生素质培养。司法警官专业实行军事化管理。

秉承“崇德敬业,明法致公”的校训精神,国家法官学院办出了自己的行业特色。

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国家法官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专科学生900名,专升本学生300名,高起本科学生300名。

一、学历层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

1、高中起点本科

法学专业:脱产,招生计划300名,学习年限4年,面向社会招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青年。上课地点在北京。每学年学费3325元。

2、专科起点本科

法学专业:脱产,拟定招生计划300名,学习年限2年,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人员。上课地点在北京。每学年学费3745元。

3、高中起点专科

法律事务专业:脱产,招生计划450名,学习年限2年。面向社会招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及社会青年。上课地点在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每学年学费3960元。

司法警务专业:脱产,招生计划400名,学习年限2年。招生对象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社会青年年龄在23周岁以下,法院在职考生年龄不限,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能够脱产学习的法院在职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面试。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即转到法律事务专业学习。上课地点在国家法官学院西安司法警察分院。每学年学费3960元。

以上专科学生如有志继续深造,可以报考本院专升本法学专业,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

二、专业特色

专科注重对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除法律专业课程外,法律事务专业开设法院诉讼文书写作、计算机速录、申论等具有很强实用性的课程,司法警务专业开设多门警务技能课。经过两年在校学习,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为继续学习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具备从事法院书记员、司法警察、文秘、安全保卫等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科围绕统一司法考试,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活动。符合教育部授予学位条件的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报名及考试

凡有志报考国家法官学院的考生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在考生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招生机构报名,也可异地报考。自治区、直辖市报名时间基本都在8月中下旬,考试在10月份的第二个周末。具体时间以当地成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志愿需准确填写学校代码(国标码为51651,省码需查询当地招生手册),报名专业及学习形式(脱产或业余)。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同时报考专科,如高起本未录取,可作为专科第一志愿生源参加专科录取。有关具体问题可查阅当地成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成人高校2010年招生简章。

高起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地理、历史)

专升本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

高起专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四、考前辅导班

为提高录取率,国家法官学院举办考前辅导班。时间:7月中旬至12月中旬。辅导班除对考生进行考试科目的辅导外,在考试结束后继续开设英语、写作等课程,为学生继续深造打下良好基础。上课地点:国家法官学院大兴校区。

五、招生咨询

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有关计划编报、指标分配、生源组织、招生咨询、审查录取等项工作。国家法官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邮编:101100

联系电话:(010)67559033、67559190、67559086

国家法官学院网址:http://njc.chinacourt.org 

 

附:2010年国家法官学院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分配表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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