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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矛盾化解 创新培训工作
北京市法院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培训
  发布时间:2010-07-05 11:24: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4月至5月期间,北京市高级法院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专题培训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本次培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培训覆盖面扩大。北京市高级法院扩大培训覆盖面,实现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立案、审监、执行法官及工作人员一千余人的全员培训,努力促成法官群体化解纠纷的能力整体提高。

二是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分别从立法背景及意义、民法理论视角、民法实践视角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四个方面,对侵权责任法进行全方位的讲解,帮助北京市法官准确理解《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全面了解具体规定,掌握法律基本原则,并能在审判实践中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纠纷。

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切实将培训的即时短期效果转化为工作实践能力。采用电视会议形式,三级法院法官同时接受培训,并将四期讲座制作成教学课件,挂在教育培训网页上,辅之以文字讲义,供全市法院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研讨,切实提高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的能力。

(北京市高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供稿)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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