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10年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5-14 14:52:00 打印 字号: | |

各教职工党支部、各部门:

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进一步巩固科学发展观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载体。按照主题实践活动一抓几年,每年确定一两个工作重点,集中精力,争取突破的工作思路,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开展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保证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为主要载体,紧紧围绕培训、教学、科研、行政等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法官学院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件大事。各教职工党支部、各部门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主题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教育全体党员、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全程参与整个活动,实现全员受教育、队伍上水平、群众得实惠。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找问题,用自身学习成果带动本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实践特色,注重解决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围绕工作职能,立足自身岗位,始终将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和加强学院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上,不断提高培训、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全力做好今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的有关工作。

(三)注意统筹兼顾,切实搞好结合。主题实践活动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部署。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培训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用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果提高能力、促进工作。

(四)认真服务保障,及时组织指导。学院党委将制作专题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及时购置学习书籍,组织活动、经验交流、辅导讲座等活动;及时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关情况报送机关党委。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五)坚持正面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规划,认真搞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集中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来的典型榜样,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主旋律,努力营造良好学习、工作氛围。

 

中共国家法官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