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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法官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0-05-14 14:31: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为完成国家法官学院教育和培训任务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努力增强党支部自身的凝聚力,增强党支部对学生的吸引力,提高学生党支部在保持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力,使之成为积极影响和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政治核心。特制定《中共国家法官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一、建立、健全学生党支部,切实加强支部委员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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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即可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可按年级建立党支部。

2、  党支部一般要设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以只设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正、副书记各一人。

3、  党支部委员及正、副书记都要按规定经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学生流动性强的特点,一般每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一年。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敢于负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党支部委员会内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工作。

二、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4、党支部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学习。

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支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起政治骨干作用。

党支部应结合学生党员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积极开拓进取,刻苦钻研业务,爱护集体荣誉,模范遵纪守法,维护学校稳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5、严格坚持党内各项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开好每学期一次以上的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要引导党员在以上活动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

6、党支部要提高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活动。

党支部要积极创新,不断改进支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提高党的活动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和有效性。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生党支部的实际特点,保证按时开展党支部活动。

7、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性观念。

党支部活动要严格考勤,认真填写《党支部会议登记》和《党员参加党日活动登记表》,党员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必须于事前正式请假,重要内容事后要设法补上。

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并及时将本支部的党费按时上交党委或总支。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工作需要,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党支部对三次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三个月不交纳党费以及有各种违纪行为和不能发挥作用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交纳党费和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党章规定予以自行脱党的组织处理。

 8、积极做好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党支部要把发展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上。要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比例。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要坚持联系人制度,联系人每学期至少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党支部还要定期召开党外学生座谈会,了解他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认真开好发展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好“入口”关。

党支部要严把转正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要求预备党员三个月一次口头思想汇报,半年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安排预备党员参加党校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使他们更好地接受党的教育和党内生活的锻炼,全面提高素质。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

三、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9、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年级办公室、团委会和学生会开展工作;参与和配合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党员应在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同学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维护学校秩序,努力早日成才。

 10、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与学生交朋友。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成为党组织与群众联系纽带,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实际困难,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对学生思想上产生的问题要主动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

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学生座谈会、与学生谈心等多种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和接受监督。

四、健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11、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健全责任制,层层负责,对学生党支部要分类指导,认真搞好监督检查。

12、党支部每学期初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同时要向上级党委汇报。凡属本支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13、学院党委对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要进行领导和监督,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五、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建立激励机制。

14、学院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推动学生党支部的建设。

六、本意见由国家法官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国家法官学院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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