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请学员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二、 “班别”应填写第五期培训班。
三、 “入学时间”应填写2010年3月22日、“结业时间”应填写2010年4月2日;“自我鉴定”应不少于300字。
四、 “填表日期”应填写2010年3月31日。
五、 “学习内容”请填写如下课程(按授课顺序):
科 目 | 授课人 |
在主题轮训第五期培训班上的讲话 | 王胜俊 |
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深入发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 周泽民 |
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 张建南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 张 军 |
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杜万华 |
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 姚景源 |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舆论引导 | 武和平 |
构建“大调解”格局 | 刘玉顺 |
社会转型利益冲突与社会和谐稳定 | 王锡锌 |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 段元祥 |
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 于昌明 |
陈燕萍 | |
如何当好新时期人民法院院长 | 王树江 |
蔡志萍 | |
执行工作 | 江必新 |
六、 成绩和指导教师一栏由学院有关部门填写。
七、 “班组鉴定”由各小组召集人填写意见并签名,班长可在此栏填写意见并须签名,日期应统一填写2010年4月1日。
八、 “培训期间考勤情况”“上网学习情况”“培训期间所受奖励或处分”“结业资格审查”“学院审批决定”均由学院组织有关部门填写。
九、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返回省高院政治部存入个人档案,另一份由国家法官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