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为适应内地法官审理涉外、涉港澳案件的需求,培养一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通英语,熟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2010年继续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本项目由香港城市大学提供赞助。现将2010年招生简章印发你们,请你们将文件转发下去,认真组织和落实辖区内报名工作,并将本地区法院报名情况及时反馈国家法官学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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