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质”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战略举措,结合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工作的现实,本着深化教学改革,节省培训成本,解决工学矛盾,拓展培训渠道,扩大培训能力,全面完成《法官培训条例》、《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赋予国家法官学院的培训任务,国家法官学院决定2010年继续通过网络教育方式组织各地区法官参加晋高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特制定本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并重政治修养与业务能力,兼顾法学理论和审判实践,通过培训提高参训人员履行高级法官岗位职责必备的理论水平及职业技能,并致力于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本年度符合晋级高级法官职称的审判人员。
三、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深刻领会并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平,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正确把握法律精神,了解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掌握该领域相关新知识。进而提高学员的综合素养及理论水平,使其具备履行高级法官岗位职责的职业技能,达到胜任高级法官的必备条件。
四、教学安排
高级法官晋级培训每期拟定为4个月零15天,共分5个教学区间,一至三个教学区间为必修课,第四个教学区间为选修课(前四个教学区间每个区间为一个月),第五个教学区间为期末总复习(共15天)。总复习教学区间所有课件同时挂在网上。国家法官学院统一确定每期培训开始及结业的时间。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按照要求完成必修学时与选修学时的网上在线学习。网络培训学时要求:必修课20讲(约60学时),选修课5讲(约15学时),同时要求学员完成每单元规定的测试、答疑及作业(约20学时)。2010年度晋高网络培训刑事审判专业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期。具体开学时间为:3月1日和9月1日。
五、教学内容
高级法官晋级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其中必修课程包括综合素养、法官职业技能、理论与实务三个教学单元;选修课程将在线安排播放若干相关课程供参加培训学员自主选择学习。学员除完成在线学习外,还需提交完成指定作业,并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
性质 | 单元 | 课程 | 授课人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必修课程(20讲,60学时) | 综合素养 |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 王胜俊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苏泽林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李国光 |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 ||
法官经验法则的运用 | 刘荣军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 ||
中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核心价值 | 江必新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
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 何 昕 |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 ||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光辉历程 | 李 龙 |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 ||
法官职业技能 | 如何认识与掌握司法公正的标准 | 张 军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
刑法解释与适用 | 黄祥青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 ||
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与适用 | 黄太云 |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 | ||
刑事一审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技巧 | 周 军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 ||
理论与实务 | 刑事诉讼的几个前沿问题 | 陈瑞华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
刑事案件的证据问题 | 任卫华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 ||
金融诈骗犯罪案件的刑法适用 | 牛克乾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 | ||
关于刑法适用的若干问题 | 陈华杰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 ||
刑事审判认证规则 | 高憬宏 |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 ||
量刑改革的基本构想 | 戴长林 |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 ||
刑事个案裁判与具体司法制度改革 | 游 伟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 ||
罪刑均衡实证研究 | 白建军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
重大冤错案件的剖析及教训 | 高贵君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 | ||
选修课(5讲,15学时) | 死刑政策的司法运用 | 张 军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 |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案件审查与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 | 吕广伦 |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 ||
当前刑事证据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樊崇义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 ||
从犯罪构成到犯罪认定 | 游 伟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 ||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死刑适用问题 | 戴长林 |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 ||
死刑核准权的收回对中国刑事审判制度发展的启发 | 张新民 |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长 | ||
刑法上的占有 | 张明楷 |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 ||
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 苗有水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 ||
刑事审判中的调解技巧 | 周 军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 ||
物证鉴定技术的新发展 | 王桂强 |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 ||
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 | 王敏远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 ||
毒品犯罪的适用法律问题 | 高贵君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 | ||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 刘为波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 ||
金融证券有关法律知识及犯罪问题研究 | 白建军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
刑事司法改革面临的困境和出路 | 汪建成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综合素养部分:在线作业题10道、测试一次;
法官职业技能部分:在线作业题10道、测试一次;
理论与实务部分:在线作业题10道、测试一次。
六、教学方式
晋高培训将采取网上远程教学的方式,学员将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学习。学员可以参与在线提问,获得辅导教师的在线答疑帮助。学员通过网上提交完成指定作业。
网上远程培训方式注重教与学的互动,在组织讲授的基础上,增加了网上答疑,布置作业等教学环节,以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七、师资选聘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班理论基础课程由著名学者、专家担任,实务部分由最高法院有关领导、各业务庭的业务骨干及下级法院优秀法官和法官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担任。
八、结业考核
为检验学员学习成果,参加网络晋高培训的学员,需参加由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晋高培训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两部分,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60%,学员上网学习应不少于90学时。完成规定学时者方可参加考试。平时成绩包括作业题占30%(在线试题,电脑给分),案例分析占10%。每期班结束时国家法官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试卷类型为客观题。
凡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法官学院颁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印制的高级法官晋级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凡本期培训未完成学习任务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需参加下一期学习和考核。